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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崇州市乡村振兴人才评价指标体系》发布

 如果说人才引进是“伯乐相马”,那么人才评价就是“赛场选马”。崇州坚持“破四唯”“立新标”,积极探索符合农业产业发展需要和人才队伍现状的评价策略,努力让乡村“偏才”“专才”“匠才”竞相涌现。

525日召开的“天府粮仓·群雁栖乡”乡村振兴人才高质量发展大会上,发布了《崇州市乡村振兴人才评价指标体系》。

《崇州市乡村振兴人才评价指标体系》分为3章,包括崇州概况、崇州市乡村振兴人才评价标准研究、崇州市乡村振兴人才评价管理办法(草案)等内容,从人才评价需要考虑三个根本性问题,即评价谁、从哪些方面评、怎么评入手,构建乡村振兴人才评价指标体系。

什么样的人,是乡村振兴人才?

《崇州市乡村振兴人才评价指标体系》重点把握“农业生产经营、农村二三产业发展、乡村公共服务、乡村治理、农业农村科技”等“五类人才”群体,精准圈定优质粮油、绿色食品、电子商务、农商文旅融合等细分领域,全面摸排活跃在田间地头、林盘院落的种植大户、养殖能手和手工艺人,整合为现代职业农民、乡创带头人、乡村工匠、新乡贤等10个类型。

从哪些方面评价乡村振兴人才?

基于对乡村振兴人才的特征分析及整体需求解构,《崇州市乡村振兴人才评价指标体系》选取“基本素质、职业绩效、个体声誉”3个维度,进行层层分解、项项细化,搭建起“9大评价要素、32项评价内容、108项评分细则”于一体的“三素三效三认”评价指标体系,重点考察参评人的个人品行、技艺水平、业绩贡献和带动能力,通过“观其德、视其能、看其绩”,确保评得实、辨得准。

如何开展乡村振兴人才认定工作?

《崇州市乡村振兴人才评价指标体系》以“自然人+法人组织+基层组织”多元评价为导向,以“指标可组合+权重可调整”为策略,以“结构化数据+非结构化数据”为基础,编制“评价指标条目池”“实绩量化赋分表”,配套拟订“人才评价管理制度”,构建资格审核、背景审查和动态管理机制。通过“人才自评打分—属地镇街核分—部门联动审分—公示公开亮分”,分层认定“崇州市乡村振兴‘特优’‘高级’和‘骨干’”人才;实行“三年一周期、每年一考核”,着力打造乡村人才“各尽其才、各展其能、各有作为”的竞优环境。

《崇州市乡村振兴人才评价指标体系》发布现场,市委常委、组织部部长、崇州市委人才办主任于忠华指出,乡村人才振兴,离不开制度机制创新。希望通过构建精准科学、导向明确、竞争择优的人才评价体系,鼎新乡村人才振兴工作实践,为改革人才评价助推乡村振兴提供先行探路的“崇州样本”。通过因地制宜、因势制宜推进人才制度改革,营造“农创客”“土专家”脱颖而出的制度环境,让更多人才聚于乡村、兴于乡村。

据了解,近年来,崇州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、成都市委关于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,着力推动乡村人才规模不断壮大、素质稳步提升、结构持续优化。创新实施“群雁栖乡”计划,持续壮大高素质农民队伍、加快集聚农业科技团队,培养农村实用人才近2万人、新型职业农民近1.2万人,培育了“大国农匠”“全国粮食生产先进个人”“农业职业经理人”数量与质量不断提升。

记者:刘瑞宇 宿箭 吴宇佳 王静霞

编辑:张浩

返回  2023-05-26